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县工商局在采取积极措施参与抗震救灾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巡查,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在巡查中,该局发现有个别商户借抗震救灾的名义,擅自发布诸如“凡购买XX产品,向灾区人民捐款X元”的广告,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有的购买商品后来人来电询问广告的真实性,还有部分群众对此提出质疑。
针对这一情况,该局从5月21日起,组织执法力量,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
6月5日,一消费者电话咨询,问某品牌服装专卖店“购买任意商品就向灾区捐款5元”的广告是否属实。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该门市外放置有一块广告牌,内容为“您+我=5,即日起您购买任意货品就向灾区捐赠出5元,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经查,该广告系开县新城香港城从事百货、服装零售的李某,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发布的。此外,在5月21日、26日,该局还分别查获某漆料经营店、某通信公司借抗震救灾名义擅自发布商业广告案件。
目前,以上3起案件已经全部结案。
来源:开县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