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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产业发展论坛举行 专家解读产业发展之道
来源:  时间:2008-10-29 10:45:00  作者:

      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主办的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电视节目推介会于10月28日在北京举行,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传媒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广传媒集团局长孙向东,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春良,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处长索宇琴等出席会议,此外,来自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上海文广传媒集团等全国四十多家省地市电视台代表、五十多家电视制作公司代表以及来自新浪等网络媒体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生产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电视剧业已成为当前国内影响力最大,普及率最高,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最强的艺术表现形式,在整个文化产业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电视剧艺术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审美取向和情感格调对世界观、价值观无不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视剧的繁荣发展是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

      而北京的电视剧产业在投资创作发行等领域一直相当活跃,2007年,北京市电视剧的产量达到了74部,2015集,约占全国产量的1/7。当天上午,就电视剧制播双方关系、电视剧播出与收视、电视产业法律问题等相关议题,论坛也邀请到尹鸿(blog)教授、周鸿铎教授、李岚教授、索福瑞郑维东副总经理、李旭教授等专家学者进行发言。

      尹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合作创造秩序,秩序提高效益

      尹鸿在发言中指出,中国是电视剧生产大国,去年统计全年生产225万分钟的电视剧,即每天生产40集电视剧,同时要生产将近7千分钟的电视节目,这在全世界绝无仅有。但是,电视剧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几个方面:制播双方的效益都在降低;电视剧的制作成本和制作质量的提升不成正比;整个电视剧行业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

      尹鸿指出,从未来的发展来讲,解决电视剧产业的问题的最重要问题就是通过合作建立秩序。“我个人的判断我们现在电视剧行业是跟着需求在走。但是创意这个行业实际上需求是由供给创造的,是由供给的稀缺性创造的,其实自身没有一个自然的演变规律。实际上我们这个市场就在于,我们不能有效地去开发稀缺性,而只是在跟着需求在走,永远是在饱和和同质化状态。所以我们现在是需要一个广泛的合作,这个合作也可能是制作界和制作界的合作,更多的我一直是觉得是制作界和播出界的合作,通过合作来有效的控制资源和培养资源,通过合作来为未来提供一个发展规划。”

      在尹鸿看来,个合作也应该是多方面、协同性、联合性的,“将来最应该的还是用资本方式进行的合作,品牌品牌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环节和环节之间的合作。”

      周鸿铎(中国传媒大学传媒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加强影视剧制播的深层次合作

      周鸿铎首先指出了目前我国电视剧产业存在各种问题的原因:影视制作的成本过高;影视剧的品种太少;影视剧交易不公平。并指出这种现象的出现,与目前我国影视剧的制度有关:电视台地位特殊,市场机制无法对播出活动进行了解;播出机构对市场机制的认知还不够完整;电视媒介人对电视媒介产业化经营还没有深层次的认知或者还没有真正的认知,自觉或者不自觉地用过多的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影视产品制作成本过高是造成我们产品价格提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影视产品制作经营手段也比较单一;政府行为对影视产品的交易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周鸿铎分析就是深化媒介体制改革,也就是要有科学的制播分离体系,并指出了具体的几点做法:第一,在内部进行试点;第二,内部试点的同时允许民营影视产业制作公司在较大的范围内进行运作;第三,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要支持,但是不要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李岚(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研究所副所长):推行制播分离改革,促进节目产业发展繁荣

      2008年是广播影视制播分离改革重要的一年,相关的政策、制度也正在建立中,在这个背景下,以制播分离作为自己研究课题的李岚指出了我国目前电视剧产业存在的问题:真正的节目交易市场没有形成。此外,价格形成机制缺失,缺乏节目交易的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电视节目直播分离改革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电视媒介的一个重要工作、重要发展路径,李岚也就此提出了制播分离改革节目产业发展的几条路径。第一,从政府的角度是实行分类管理。这种分类市场逐步形成相关门类节目的协会协作体来提供这样的节目,进行这样的节目交易,与相对成熟的电视剧交易市场共同交织,形成全节目市场的交易。第二是外购节目比例扶持,节目制作公司迅速崛起。第三,打造产业价值链实现品牌价值延伸。

      郑维东(央视索福瑞副总经理):电视剧播出与收视的市场启示

      郑维东指出,目前整体市场电视剧地位非常突出,“08年受地震和奥运会的影响,播出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依然占了将近1/3市场。”而综合评估不同类型的电视节目,电视剧依然是一种较高的投入产出的节目类型,电视剧的广告收益能占全台广告比例的50%以上。

      而在影响电视剧收视率的多种因素中,除了剧集长短、故事题材、收视地区等因素外,郑维东说媒体渠道的多元化也使得电视剧的收益产出也有多元化的趋势,也就是网络媒体的出现。“在内容为王、资源制胜的新媒体竞争环境下,电视供求关系必然会得到重新的调整,这种调整也会推动电视剧市场包括制播双方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去合作,去发展,使得电视剧市场有更新的繁荣。”

      李旭(清华大学法学院网络行为研究所副所长):互联网与电视产业—法律的视角

      李旭教授在分析了电视产业和互联网产业各自的危机以及他们之间的竞争后,重点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比如版权方的诉讼活动、知识共享等,但是“关键不能停留在版权的保护上,设立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交易和促进交易,我们要在于实现版权。”李旭指出,在现有的技术领域下,只要是数字内容,只要能够拆分工作的任务,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是局域网的协同工作平台来共同实施,以便减少成本。另外在投放的时候要采取社区选择的模式,即将受众进行不同的区分。 (柯璐/文 夏祺/图)

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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