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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部分饭店还存在此现象
本报讯(记者 邹智威 黄艳丽 胡晶) 7日,记者走访长春市场时发现,一些餐饮单位的包厢内挂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对此,吉林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将国家领导人的照片摆在经营场所之内,商家将涉嫌宣传的目的,但是如果作为企业文化放在“荣誉室”内则另当别论。
商家:为了打出自己的特色
7日,记者在一家农家饭庄内看到,在这家饭庄内一楼的餐饮大厅内挂有很多伟人的照片。对此,该饭庄负责人表示,我们打出的就是农家特色,借用领导人物主要是为了体现经营上的特色。
与此同时,一家经营连锁店生意的“老字号”店内国家领导人和其前创业者合影留念的照片挂在墙上,“我们悬挂照片是为了怀念伟人。”位于建设街的这家“老字号”负责人说。记者在某品牌家电专卖店中,发现一张国家某领导人视察该厂的宣传图片。当听说国家工商总局禁止这样的做法后,他表示将把照片收藏起来。记者还走访了长春市部分大中型商场,发现以前曾经悬挂过伟人肖像的部分商家已经将画像取下。
工商:经营场所不许挂伟人照片
据此,记者咨询了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的一位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我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目前各类商场、专卖店、餐饮店摆放领导同志题词、照片及其他在广告中使用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名义的行为都不允许。至于具体的案例,到底是不是属于广告宣传的用意,由各地的工商局视不同的情况而界定。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吉林省工商局广告处的相关人士,“只要将这些照片或者是文字资料,比如题词,放在经营性场所内,就是具有营业性目的的,这种情况是不准许的。如果作为企业文化的一种象征或者是特色,那么可以选择将照片或题词悬挂于单独的‘荣誉室’中。”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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