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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10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和工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要求所有报刊暂停发布诸如治疗梅毒、乙型肝炎等广告,这有利于目前广告市场的整顿,卫生部感谢相关部门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作出的努力,并支持这项决定。 这位新闻发言人指出,虚假医疗广告不仅传播不实或者错误信息,误导群众就医,而且还可能对一些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一些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的虚假程度令人触目惊心,不加强管理,会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各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注意监控医疗广告,根据医疗广告提供的一些线索,查处非法行医或者不规范行医的行为。 卫生部还希望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的公立医院,积极向公众传播权威、科学的医疗卫生知识和医疗方面的信息,防止公众受到虚假广告的误导。同时,卫生部已经工商总局就原来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来源: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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