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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内某网站爆出一条惊人消息,罗纳尔多要将广西金嗓子集团告上法庭,原因是金嗓子喉宝拍摄罗纳尔多代言该公司产品的广告并没有得到罗纳尔多本人的同意。
2003年皇马第一次来华后,电视上开始播放罗纳尔多举着金嗓子喉宝的广告,但据知情人透露罗纳尔多根本没有和金嗓子集团签订任何合同。由于最近国内一家制药企业要请大罗代言,为了符合广告合同的排他性原则,罗纳尔多不得不将金嗓子告上法庭。据最新消息,大罗的经纪人已经开始搜集起诉材料。
昨天下午,记者通过广西金嗓子在自己网站上的电话采访了该公司的公关部门,公关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表示金嗓子一直就代言行为和罗纳尔多有合同,并且目前合同一直在履行阶段。 金嗓子这位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显得非常不耐烦,并且语速很快。“金嗓子集团和罗纳尔多是在2003年8月1日开始的这份合同,我们这边有罗纳尔多的授权。”但这份合同的期限这位工作人员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当记者就从西班牙方面得到的消息向这位工作人员核实的时候,这位工作人员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应该说我们一直和罗纳尔多的合作非常好,我们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随后记者的提问都遭到了这位工作人员的拒绝。
来源: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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