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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代快报》5月23日报道,最近,荧屏“皇帝专业户”张铁林,陷入了一场“爷爷门”风波。原因是他在一则电视广告中称,“某某榨菜,我爷爷的爷爷都说好!”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提出质疑,并追问“皇阿玛”,“你爷爷的爷爷真的吃过这种榨菜吗?”更有网友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提出张的广告含有虚假内容,是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经构成了违法。
应该说,网友的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按照正常的情况,五世同堂的情况很难出现,张铁林极可能像网友说的那样,“根本没见过他爷爷的爷爷”。可是,没见过自己“爷爷的爷爷”,张铁林就不可能听家人说过,“爷爷的爷爷”爱吃某某榨菜吗?笔者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张铁林代言的某某榨菜,在100多年前就已诞生。照此掐算一下,他“爷爷的爷爷”,还真有可能品尝过呢。
其实,笔者并不是想证明,张铁林广告词说的是事实。因为即使他“爷爷的爷爷”,真的曾夸过某某榨菜,现在也根本无从去考证。就算能够考证出来,张铁林“爷爷的爷爷”,也不是什么名人或专家,称赞某某榨菜只是个人行为,不具有任何的权威性。如果广告让该榨菜销量增长,可以说,完全是张铁林的知名度带来的,跟他“爷爷的爷爷”无关。
那么,倘若张铁林“爷爷的爷爷”,并没有吃过某某榨菜,这个广告算不算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呢。笔者认为是算不上的。因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主要取决于被宣传产品的情况。也就是说,假如某某榨菜根本就不好,甚至存在严重的问题,你却在广告中对其大唱赞歌,或在相关的信息方面造假,才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很显然,榨菜并没多复杂的“背景”,好不好吃,消费者品尝一下便知。被张铁林“爷爷的爷爷”误导,不是那么容易的。
“某某榨菜,我爷爷的爷爷都说好”,只是一种广告艺术表现手法而已。跟张铁林“爷爷的爷爷”较真,只会帮他为某某榨菜打广告,还是别做这样的傻事了吧。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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