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皇马第一次来华后,电视上开始播放罗纳尔多举着金嗓子喉宝的广告,但据知情人透露罗纳尔多根本没有和金嗓子集团签订任何合同。由于最近国内一家制药企业要请大罗代言,为了符合广告合同的排他性原则,罗纳尔多不得不将金嗓子告上法庭。据最新消息,大罗的经纪人已经开始搜集起诉材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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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嗓子这位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显得非常不耐烦,并且语速很快。“金嗓子集团和罗纳尔多是在2003年8月1日开始的这份合同,我们这边有罗纳尔多的授权。”但这份合同的期限这位工作人员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当记者就从西班牙方面得到的消息向这位工作人员核实[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