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尔多要告某中国企业 粗糙广告让其忍无可
  据国内某媒体透露,其经纪人为罗尼未来的形象宣传设计了一系列走穴计划,其中也包括到中国的安排。不过与此同时,罗尼经纪人表示,中国某产品所做的广告涉嫌滥用罗尼的形象,致使其形象在中国受到严重破坏。罗纳尔多和他的经纪人已经着手准备起诉广西某集团。
  罗纳尔多及其经纪人所指的这个广告为中国观众所熟知,在2003年皇马到中国进行友谊赛后,广西某集团便在CCTV-5反复播放这一广告片。该广告片中,罗纳尔多举着这种咽喉药物对着观众微笑。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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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交锋
·金嗓子:合同一直在履行中
  2003年皇马第一次来华后,电视上开始播放罗纳尔多举着金嗓子喉宝的广告,但据知情人透露罗纳尔多根本没有和金嗓子集团签订任何合同。由于最近国内一家制药企业要请大罗代言,为了符合广告合同的排他性原则,罗纳尔多不得不将金嗓子告上法庭。据最新消息,大罗的经纪人已经开始搜集起诉材料。[全文]
  金嗓子这位工作人员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显得非常不耐烦,并且语速很快。“金嗓子集团和罗纳尔多是在2003年8月1日开始的这份合同,我们这边有罗纳尔多的授权。”但这份合同的期限这位工作人员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记者透露。当记者就从西班牙方面得到的消息向这位工作人员核实[全文]

·律师说法:没签合同金嗓子要负民事责任

  记者就罗纳尔多和金嗓子集团一事采访了北京和天律师事务所的王天夫律师,王律师说:“最重要的是罗纳尔多当时到底签没签合同,如果没签,金嗓子集团就是典型的侵权和欺诈行为,要承担一定程度的民事责任。” [全文]
  记者就罗纳尔多有意状告金嗓子喉宝一事采访了体育社会学者、北体大教授易剑东先生。后者表示,国内产品寻找国际体育明星代言产品时,需要遵循国际准则,否则后患无穷。 [全文]
星级代言